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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郸城农村医保、城镇医保2017年缴费的情况说明

    信息发布者:y657126799
    2017-02-04 12:38:46   转载

    为了消除部分参合农民的误解,现根据《郸城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》,根据广大农民、城镇居民关注的热点、疑点作如下说明:

    一、筹资时间

      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30日,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。未参与筹资的,不享受相关报补待遇。

    二、筹资标准

      根据豫政办[2016]183号文件要求,2017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50元,以户为单位缴纳。

    三、150元的用途分解

      日前,微信朋友圈关于150元的筹资标准,有许多谣言,根据这一个情况,县行政服务中心已与县农合办公室沟通:150元的筹资如何分解使用,需要等到12月中旬,完成城乡筹资工作汇总后,根据省人社厅精神,由办事通微信平台发布权威解读,敬请大家等待。在未正式解读前,请大家不信谣、不传谣!

    四、资助对象

      农村五保户、孤儿、艾滋病家庭成员、双女户、独生子女户由民政、卫生计生部门给予资助参加新农合。

    五、城镇医保

      由于2017年农村医保与城镇医保合并,为做好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续费工作,切实为城镇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续费服务,特通知如下:

      1、缴费标准:150元/人,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。缴费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。

      2、缴费时间: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。

      3、缴费地点:全县共设立23个缴费点,分别是:人社厅一楼东2个;洺南办事处劳保所、 洺北办事处劳保所、 新城办事处劳保所;、 工作区办事处劳保所各设立1个缴费点;其它17个缴费点,设置在医疗保险点刷卡药店。

      4、参保学生缴费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。

      5、各缴费点统一开据财政部门的基金专用发票,对缴费参保人员登记造册。

             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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